浔阳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源:中国浔阳网 发布时间:2019-08-2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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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驻区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关于加强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2019年12月18日


关于加强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71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3号)精神,加强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现结合浔阳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建设“智慧浔阳”,积极推进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为提前规划布局5G网络奠定基础,为推进浔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统筹。根据建设智慧城市、实现网络强国发展需求,将通信光缆、基站、铁塔、机房、室内分布系统、管道线路等通信基站基础设施纳入我区城市规划建设统筹安排,在规划基础设施时同步规划相关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并预留建设空间。相关部门在规划建设路灯、园林灯杆、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路杆设施时,要统筹考虑5G通信及微站建设,优先采用“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在规划建设管道线路、地下综合管廊、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提档升级时,需同步推进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预留足够布线空间。在住宅小区等群体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应通过自然资源局部门的《规划条件审批表》明确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要求,通过住建部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明确通信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移交主体、使用维护管理等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要会同通信运营企业,并根据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基站建设年度计划,报住建部门审批后实施。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全区通信基站基础设施用地列入全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责任单位: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中国电信浔阳区分公司、中国移动浔阳区分公司、中国联通浔阳区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浔阳区分公司)

(二)提升网络性能。按照《九江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年)》要求,加大投资建设力度,优先布局城区、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通信网络深度覆盖建设,消除政府机关、商业场所、工业园区、重点景区、大型场馆、重点扶贫对象及楼宇内部、电梯、地下场所等移动通信网络盲点。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绿色技术建设基站,持续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并对已建基站逐步进行景观化改造,确保基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针对通信覆盖弱、人民群众投诉集中而规划建设的应急通信基站,各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保障。(责任单位: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中国电信浔阳区分公司、中国移动浔阳区分公司、中国联通浔阳区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浔阳区分公司,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开放共享资源。行政事业单位、辖区各类企业所属公共区域要率先向通信基站无偿开放并提供便利。要协调开放公园、绿地、市政杆路、公安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管道等基础设施资源,支持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统筹建设移动通信基站。要合理整合社会“塔”资源,推进“通信塔变社会塔、社会塔变通信塔”双向节约利用。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做好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各街道办事处)

(四)简化审批手续。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结合通信基站行业特点,根据各自职责,提升业务能力,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要依法履行环保手续,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优化环境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

(五)确保设施安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对损害移动基站、通信光缆线路等通信基础设施或者妨碍线路畅通的,应当责令责任人恢复原状或者予以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未征得设施产权人同意,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通信线路及其他通信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中国电信浔阳区分公司、中国移动浔阳区分公司、中国联通浔阳区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浔阳区分公司)

(六)加强宣传力度。全区各部门、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各通信运营企业、新闻媒体、政府网站要加强科普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开展通信设施安全保护政策和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提高社会公众的通信设施安全保护意识,消除群众对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营造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和各电信运营企业使用的设备和天线必须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要求。(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各街道办事处、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中国电信浔阳区分公司、中国移动浔阳区分公司、中国联通浔阳区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浔阳区分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区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区信息办主任任副组长,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区政府信息办、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文广新旅局、各街道办事处、中国电信浔阳区分公司、中国移动浔阳区分公司、中国联通浔阳区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浔阳区分公司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全区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推进、协调、调度和组织实施。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信息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信息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负责人、区信息办总工程师兼任。

(二)强化项目调度。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抓好组织实施,并及时向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通过调度会、情况通报、现场协调等方式解决公共资源共享开放、疑难站址选址、站址改造受阻、站址逼迁等难题确保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常态化、高效化推进。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支持配合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开放的公共资源清单所涉及的单位要加强与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对接,有序开放公共空间资源。各部门要对照待协调解决疑难站址清单,加大对辖区内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各部门同时要细化工作方案,成立站点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积极配合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解决站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保障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


附:

浔阳区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序号

单位名称

责任分工

1

区信息办

负责辖区范围内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协调。

2

区工信局

负责辖区工业企业公共资源开放。

3

区商务局

负责辖区各类商业企业公共资源开放。

4

区园区办

负责园区企业公共资源开放。

5

区住建局

按照市里制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支持将住宅小区等房产开发项目的通信基础设施的配建标准及其产权归属,移交使用等要求纳入其中,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负责协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小区楼面、绿化带、灯杆等公共设施资源开放及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

6

区自然资源局

负责对接协调通信基站选址规划审批及通信基站的用地审批。

7

区生态环境局

负责基站电磁辐射的环境管理,并协助做好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工作。

8

区城管局

负责基站建设施工环境卫生方面的监督、协调和管理。负责对接协调通信建设基础建设中占用公共绿地的审批、并开放市政道路沿线绿化带、路灯杆等公共资源用于5G建设。

9

区公安分局

负责打击故意阻碍基站建设、破坏和盗窃通信设施、利用技术手段危害通信安全的行为,保障基站通信设施安全,并开放天网监控杆、交警卡口杆等公共资源用于5G建设。

序号

单位名称

责任分工

10

区教体局

负责协调全区所辖学校公共资源开发。

11

区文广新局

负责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及相关文旅公共资源开放。

12

区卫健委

负责对接协调辖区各医院所属公共资源开放。

13

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协调本辖区范围内各社区、居民小区和无物业小区等公共资源开放。

14

铁塔九江分公司浔阳区办事处

负责统筹做好通信基站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

15

中国电信浔阳区分公司、中国移动浔阳区分公司、中国联通浔阳区分公司

负责将通信基站建设需求报铁塔公司,由铁塔公司在相关单位的协助下按照站址资源统筹共享、选址布局优化合理、室外基站建设美化处理的要求,根据《九江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年)》通信基站专项规划,按程序申报,合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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